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中电科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人工智能领域勇于创新实践,在生活中品学兼优服务社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在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设立的中电科奖学金。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中电科奖学金。
二、奖金额度
中电科奖学金属于学习学术类奖学金,颁发给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中电科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本研均分两档评价。本科生注重考察学业成绩,表彰在学业、竞赛、学术等专业相关领域表现突出的同学。研究生注重考查学术科研水平,表彰在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同学。评选中,可分为学术优秀类、创新实践类、社会服务类(如发挥专业技术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
中电科奖学金 奖项级别 |
奖金额度 | 人数总计(上限) | 学术优秀类(上限) | 创新实践类(上限) | 社会服务类(上限) |
本科生一等 | 6000元 | 10人 | 5 | 3 | 2 |
本科生二等 | 4000元 | 20 | 10 | 6 | 4 |
研究生一等 | 8000元 | 6 | 3 | 2 | 1 |
研究生二等 | 6000元 | 10 | 6 | 3 | 1 |
三、参评对象
中电科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博四可以参评)。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含博四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休学不在校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同年度获得宝钢奖学金、通鼎奖学金、励耘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同时获评中电科奖学金。
四、评选条件
参评中电科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创新能力条件,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创新能力。
基本条件包括: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二)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尊重师长,为人正派,热心服务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有在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学生组织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经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在国家重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优先;
(三)在校期间(限本学历层次,入学以来或本年度)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和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创新实践有突出表现者,且成绩排名为前60%者,也可申请。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情况。
创新能力条件包括:
(四)科研态度端正,在校期间取得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创新类竞赛活动,比如学科竞赛、学术科技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多人团队获奖,申请人需在团队排名前3,以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负责人,在在双方单位认可的企事业单位中,主持或主要参与合作项目,进行学科专业技术类创新实践,发挥重要作用,获得实践证明(非实习类)。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并做出积极贡献,受到课题负责人和学院的高度认可;
4、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且专利已转化应用于社会服务或生产生活。
5、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地方疫情抗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发挥示范效应,体现社会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5月19日-5月28日各班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项目实践证明等)。班级内部进行班级评议,确定推荐参评人选并排序后,上报评审委员会。上报方式为: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学生申请材料打包发送到xiqi@bnu.edu.cn。每位同学的材料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中电科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5月28日-6月11日,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参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复审合格的参评人选进行答辩。答辩为3分钟,拟线上开展,通过PPT展示本人入学以来的各项情况,以及未来学业工作的规划。通过答辩评审确定拟授奖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6月中旬,评审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由评审工作委员会将获奖学生信息报中电科集团和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备案。中电科和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向获得中电科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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