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关于科研实习生招募管理建议的通知
各课题组、全体本科生: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实习生管理,保障科研实习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科研实习生管理办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科研实习生实习期满考核、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科研实习生招募和管理建议如下:
一、本科生科研实习生实习期满考核(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
《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春季学期科研实习生实习证明》已张贴至学院电子楼301,电子版可在附件获取下载。
二、本科生科研实习生申请要求(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
1.学生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
(2)满足导师科研项目需要的专业背景和基础知识;
(3)完成申请日期前的所有必修课程,无挂科记录;
(4)实习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每周实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可结合课程安排灵活调整);
(5)自行负责食宿和个人安全。
2.导师条件:
(1)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科研经费充足、任务饱满,能够为实习生提供科研指导;
(3)实际指导科研实习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工作安排(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
工作流程:导师报名→学生申请→导师审核→签订协议→学院备案。
(1)导师报名阶段: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导师提交《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年秋季学期科研实习生招募需求表》材料,发送到bnu_aixg@bnu.edu.cn。用于招募宣传。
(2)学生申请阶段:11月14日-11月21日。学生提交、个人简历及成绩单,发送给导师。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下载《科研实习生申请表》《科研实习生培养协议》,师生签订培养协议。
(3)学院备案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学生将导师审核通过的《科研实习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科研实习生培养协议》(一式三份)提交学工办(电子楼301)备案。
三、管理要求
1.实习考核:实习期满后提交总结报告,由导师评定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2.纪律规范:实习生需遵守导师管理规定和实验室安全规定,未登记备案的学生不得使用科研实习生的学院资源;
3.违反协议处理:未完成协议内容者,暂停下一期申请或招募实习生。
4.实习证明:在实习考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开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7938
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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