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人工智能学院 2021 年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根据我校2021年选拔学生事务助理工作的安排,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专业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 60%(含 60%);
5.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大学期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称号等)可以申请破格至65%,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学部(院、系)和导师,方能获得资格;
7.符合保研其他基本条件。
二、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面试推荐(9 月22日-24日)
2020年9月23日下午15点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材料,发送至992763052@qq.com。经过审核后,通知候选人面试。
2020年9月24日10点,候选人参加面试(电子楼400B)。面试后,学院推荐人选到学校。
申请人材料邮件命名格式:2021 年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推荐材料包括:含申请者本人签字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 2)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拟聘单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拟聘单位;3. 其他证明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9 月 26日—27 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被推荐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
第三阶段:报送复审(9 月 27 日)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人选。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公示,并将推荐人材料报送教务部复审。
三、关于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相关政策
1.申请人经审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奚琦,58807938,992763052@qq.com
附件:
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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